同稱:「勞工保險」。是中華民國政府所制定、並最早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保險對象為私人部門群體(含負責人、員工)、非營利組織與宗教群體(包含慈善團體)。制度保障的內容包括傷病、殘廢、生育、、疾病、死亡、老年等給付。
社會保險非薪資報酬兒童福利聯盟間接故意文化失調臺灣環境保護聯盟姊妹校文化失調內在動機結構性失業附署均權制度司儀全球關聯親子倫理自治規則經濟財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社會教育搶奪罪金錢誘因債務不履行職前訓練購買力校園霸凌原住民立委保留名額鄉民代表會割草機父母依賴人口人口移動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