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為直系尊親屬、直系卑親屬。直系尊親屬為「己身所從出」。例:祖父母、父母。直系卑親屬為「從己身所出」。例: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親等計算方法:從自己開始往上或往下相加,「一代為一親等」。例:自己和父母為一親等,和祖父母為二親等下圖為:直系血親示意圖。
配偶旁系血親親等保護令勞作金外部誘因零工經濟產業升級長期照護服務法玫瑰少年分散風險原則角色混亂霸凌社群網站臺灣世界青年志工協會心六倫五倫傳統型社區經濟全球化產業外移自願失業校園公共事務部落自決權懲罰性賠償人際互動角色衝突專業化少年法院稀少公共危險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