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為工業團體、商業團體、自由職業團體(主要包括醫師公會、律師公會等)、農會、漁會、工會。如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高雄區漁會、中華電信工會等。 依功能分類的團體。職業團體係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促進社會經濟建設為目的,由同一行業之單位,團體或同一職業之從業人員組成之團體。
工會公會人民團體多神論故意行為利率刻板印象環境倫理過度辯護效應定期存款性別平等教育法全球化媒體投書同工不同酬外在動機心六倫兒童福利聯盟裁判離婚循環性失業長照服務法三綱第三方支付數位素養體制化傷害罪多神論誘因地方自主資訊倫理國際特赦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