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法是1900年頒布的限制言論與集會結社自由的法令,共32條,規定政治類別的集會、結社必須向該管區警察登記,違反規定將處以罰金或監禁等刑罰。西元1923年12月16日,日本總督府以違反治安警察法的理由進行全臺搜索逮捕。此次總督府主要針對「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逮捕成員有蔡培火、蔣渭水與蔡惠如等知名社會運動分子,稱「治警事件」。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青花瓷麥寮火力發電廠白米炸彈客事件印象派公廨興達港火力發電廠臺梗九號梵谷屏東工業區森丑之助吳承恩國際紅十字會OPEC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平假名越光米秋瑾世界組織亞非會議中王國合資開墾以工代賑原住民正名運動議會政治情報戰亞美利哥國際移工連橫政策新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