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事物本質作合理的差別待遇,即「對實質上相同的事物作相同處理;實質上不相同的事物,須依其特性做不相同的處理」。例:收入不一樣的人民,就應該要繳納不同金額的稅捐,這就是在租稅的負擔上依照事務本質,所作的合理差別待遇。
性別人權優惠性差別待遇城市外交巴塞爾公約三通四流共識決第一部門中間財所有權絕對原則能源稅數位落差地方治理全額連記制國際金融公債種族平等浮動油價機制毒樹果實理論新興人權碳稅專賣制度社會位置戒急用忍普世人權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on)職業性別隔離司法事務官通譯最惠國待遇原則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