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稱:「IUPAC命名法則」、「有機化合物命名」。
- 「IUPAC」是指「國際純化學和應用化學聯合會」,聯合國的組織之一,制訂化學相關標準規範。
- 碳數10以下的烴類,以甲、乙、丙......癸代表其所含之碳原子數,例:戊烷;碳數11以上者,以十一、十二......表示,例:十八烯。
- 若有異構物時,簡單的鏈狀烴類常用正、異、新......俗名表示。
- 鏈狀烴:以最長碳鏈為主鏈,而多鍵要在主鏈上,此鏈決定烴的名稱,稱為某烷(或烯、炔);其餘短鏈為支鏈(取代基),稱為某基。若有兩個等長的碳鏈同時存在時,則選擇取代基較多者為主鏈。
- 烷類從最接近取代基的一端,賦予主鏈編號;烯、炔從最近多鍵的一端算起。
- 環烴:以環為主名,餘為取代基,命名方式同鏈狀烴,但主名要加「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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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化合物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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