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人民用投票方式來行使創制、複決的參政權利,以決定法案或政策。即—人民直接對「事」做決定。包含:創制權、複決權、公民自決。提案方式分為人民提案,有全國性公民投票、地方性公民投票兩種。主要由立法院提案,總統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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