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凡爾賽條約」、「凡爾賽和約」、「協約國及參戰各國對德和約」。 《凡爾賽條約》,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協約國戰勝方對同盟國的戰後處置,簽署於西元 1919 年。 《凡爾賽條約》共分 15 部分 440 條,根據條約規定,德國損失了 13.5 %的領土、 12.5 %的人口、 16 %的煤產地及半數的鋼鐵工業,以及所有的海外殖民地。
巴黎和會希特勒納粹黨國際聯盟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平假名越光米秋瑾世界組織亞非會議中王國合資開墾以工代賑原住民正名運動議會政治情報戰亞美利哥國際移工連橫政策新住民構樹史前文明反核四運動南關里遺址游耕黑水溝潑水節人獸形玉質耳飾農地重劃西敏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