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界,指兩國簽訂協約或多國商訂,取得租借地的行政、司法權,且該簽訂協約的對造國國民得以居住於租借內。列強取得租借後,通常成立市政管理機構以管理司法、警務與行政事宜。租界分成單一國家取得使用權的類型,與多個國家共用的公共租界,如上海、鼓浪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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