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裁判權,指在某國家領域內,某他國得以取得治外法權,不受該國法律所約束或制裁。《南京條約》的修訂章程《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中便約定英國人在大清領土上得以擁有領事裁判權,此後各國同樣通過片面最惠國待遇條款取得此項「領事裁判權」。下圖為:領事裁判權示意圖。
協定關稅天津條約片面最惠國待遇新南向政策香蕉王國資策會平假名還我客家話運動新住民三國演義南科越光米中科森丑之助公廨英國皇家學會亞非會議臺梗九號亞美利哥唐山地動儀納貲捐官白米炸彈客事件專業市鎮反六輕運動世界組織羅貫中反核四運動天工開物貞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