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裁判權,指在某國家領域內,某他國得以取得治外法權,不受該國法律所約束或制裁。《南京條約》的修訂章程《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中便約定英國人在大清領土上得以擁有領事裁判權,此後各國同樣通過片面最惠國待遇條款取得此項「領事裁判權」。下圖為:領事裁判權示意圖。
協定關稅天津條約片面最惠國待遇西敏寺王爺中科公共財早熟稻合資開墾三國演義印象派反六輕運動構樹香蕉王國臺梗九號產業升級以工代賑屏東工業區羅貫中麥寮火力發電廠片假名議會政治國際移工亞美利哥興達港火力發電廠OPEC居禮夫人金馬獎社會達爾文主義森丑之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