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因行政機關的處分侵害其權益,提起訴願又不服結果,或提起訴願逾 3 個月而該機關不為決定者,可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例:學生被退學,經過向學校申訴、教育部訴願,皆維持退學處分,則學生可提出行政訴訟,請求學校撤銷退學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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