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性質:參與決定國家大政方針,為政策決策者,握有權力,可實踐其理念。任用資格:任用資格無特別的限制,屬政治性質。承擔責任:政治責任(集體、個人)、法律責任。工作保障:由行政首長直接任用,隨所屬政黨選舉的勝敗而進退,無職位保障,且為固定職位。職稱:部長、政務次長。退休制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政治責任政治中立政務委員經濟成長率第三部門最終產品、最終消費財參考團體個體經濟學還我土地運動書記官性別主流化動物權利論阿拉伯之春應報理論必要性原則比例子原則國民外交血親繼承人能源稅文化起源社會權環境影響評估適當性原則務實外交可排他性中間財限定繼承民間文化浮動油價機制毒樹果實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