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增訂。承認「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在許多國家的刑事訴訟中,無罪推定原則是所有被告都享有的法定權力,也是聯合國國際公約確認和保護的基本人權。提起公訴的檢察官應負起舉證責任,應負責收集足夠的可靠證據,以證明被告在事實上的確有罪。
緘默權浮動油價機制毒樹果實理論空氣品質指標戒急用忍限制連記制文化變遷公正原則通過儀式對臺三不政策自媒體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on)營利團體基本工資轉型正義( t r a n s i t i o n a l justice)國家賠償責任最惠國待遇原則稅、捐第二部門政府消費支出補償與賠償社會資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全球在地化物質文化臺灣關係法理性自利兩輪決選制誘因(incentives)流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