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民的基本權利之一(平等權、自由權、受益權、參政權),透過選舉來參與政治。可細分為「選舉權」、「被選舉權」。選舉權:人民依自由意志,依法選出一個或少數人擔任公職的過程。被選舉權:參選以取得為民眾服務的機會,進而實現其政治理想的過程。行使原則:普通原則、平等原則、直接原則、無記名原則。
平等原則三通四流波茨坦宣言通譯對臺三不政策過濾泡泡(Filter bubble)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傳統道德文化差異社群主義大選區制臺灣路竹會沈默螺旋附議臺灣世界展望會古典自由主義公債利息支出電子化政府第二部門亞洲開發銀行社會主義經濟中日和平條約國際貨幣基金臺灣關係法全球在地化全額連記制罷免權蒙特婁議定書愛情三角理論誘因(incent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