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指的是「集體權」(collective rights)。屬於第三代人權中的共同權,是指因為隸屬於某個集體的身分而享有的權利,故又稱為「集體權」(collective rights)、或是「集團權」(group rights),包括婦女權、兒童權及「少數族群權利」(minority rights)。
原住民族基本法最終產品、最終消費財個體經濟學歲出/歲入書記官外交權經濟成長率庭務員民主衰退肉桶立法(pork barrel legislation)縱向負責道德責任新聞專業倫理高齡化社會( aging society)國民外交血親繼承人我族中心主義菁英政治獨占行為動物權利論賒借限定繼承三限六不環境影響評估限制連記制勞資會議民間文化依賴理論同溫層現象轉型正義( t r a n s i t i o n a l jus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