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稱:「混合制」、「雙首長制」、「半總統制」。
- 行政權由總統和總理分享,立法權則由國會負責。
- 總統由人民選出,向人民負責;總理由總統任命,向國會負責,也向總統負責。
- 代表國家有法國、芬蘭、烏克蘭。
- 特徵:兩位行政首長、行政立法分權、副署與信任制度、左右共治。
- 優點:國會倒閣和總統解散國會的機制,可減少總統制的政治僵局;總統固定任期,不會被國會倒閣,可減少內閣制政治不穩的問題。
- 缺點:當總統與總理隸屬不同黨派時,可能會相互牽制,妨礙行政效率;政治責任不明,造成總統有權無責,總理有責無權。
- 下圖為:混合制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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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制,雙首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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