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西元1689年,英國國會發動光榮革命後要求後續上任英王必須簽署的法案,要求國王須尊重議會、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並受到相關法令的約束。這種政治形式,稱為「君主立憲制」,影響了日後世界其他國家代議政府的模式。
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臺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光榮革命橫濱媽祖廟華特.迪士尼蒙古包臺灣青年編鐘姑蘇繁華圖劃界封山馬偕道安穆斯林祈禱室坦志麥特柏拉圖國際移工禮儀之爭伊比鳩魯學派兩稅法慈濟功德會捐納航海法案陳上川流民亞洲四小龍統一新羅李國鼎杜聰明王彬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