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是權力分立的型態之一,由啟蒙時代的政治理論家孟德斯鳩所提出,其在西元1748年編著的《法意》裡則將三權分立分為行政、司法、立法,彼此互相制衡,以保障個人自由,並為美國政府建國時所採用。下圖為:三權分立示意圖。
人權宣言孟德斯鳩臺梗九號產業升級以工代賑屏東工業區羅貫中麥寮火力發電廠片假名議會政治國際移工亞美利哥興達港火力發電廠OPEC居禮夫人金馬獎社會達爾文主義森丑之助新南向政策世界組織游耕吳承恩宋應星西遊記全球化情報戰莫內九年一貫課程田野調查專業市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