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滬尾」、「淡水」。淡水位在新北市淡水河口北岸,舊稱為「滬尾」,係「河口」的意思,曾是臺灣第一大港。在西元 1860 年列強與清廷簽訂「天津條約」後,滬尾港便是通商口岸之一,主要經營茶、樟腦與木料的貿易。清末到日治時期「淡水」與「滬尾」開始混用,最終 1912 年經總督府確認為淡水。
清代行政區劃丘逢甲邵友濂清領前期清領後期土牛苗栗事件八里坌曹謹大坌坑文化鎖國政策金廣福墾號宋應星英國皇家學會早熟稻專業市鎮莫內唐山片假名資策會居禮夫人表現主義產業升級青花瓷麥寮火力發電廠白米炸彈客事件印象派公廨興達港火力發電廠臺梗九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