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父孫文所撰《建國大綱》中,將建國程序規劃為軍政、訓政與憲政三大時期。清朝滅亡後各地軍閥割據,國父孫文感於軍事武力的必要性,故在南方籌組軍政府、黃埔軍校,整備北伐事宜。孫中山過世後,北伐在蔣中正的手中完成,並於西元 1928 年以後依據《建國大綱》開始進入訓政時期。民國 20 年(西元 1931 年),國民政府召開國民會議,通過《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使訓政時期有了法源依據,至西元 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實施後自然廢止。
建國大綱軍政國府憲政原住民正名運動國際紅十字會莫內構樹九年一貫課程史前文明社會達爾文主義西敏寺以工代賑金馬獎國際移工人獸形玉質耳飾田野調查全球化黑水溝表現主義中王國新南向政策香蕉王國資策會平假名還我客家話運動新住民三國演義南科越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