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有關國家行政所適用之國內公法總稱。所謂的「行政」有執行管理的意義,所有國內所存在的人、事、物都屬於行政法的管理範疇。狹義:我國採用五權分立,考試權實質上為行政權中的「人事行政」,所以狹義的行政法僅包含我國「行政權」及「考試權」的相關法令。
學生基本人權信賴保護原則統一解釋法律與命令罰鍰動物福利論最惠國待遇原則程序委員會共同擁有財產諮商原則機會均等原則信賴保護原則公共媒體黑市量入為出兩願離婚程序參與總體經濟學庭務員民主衰退搭便車行為縱向負責道德責任抗告守門作用多數暴力外交權菁英政治歲出/歲入執達員雙邊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