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明確定義難民身分,是「是因迫害、戰爭或暴力而被迫離開自己國家的人士,他們是有正當理由畏懼由於其種族、宗教、國籍、政治見解或於某一特殊團體而遭到迫害。在大部分情況下,他們都不能或不願回國。戰爭、種族、部落和宗教之間的暴力鬥爭,往往都是導致難民逃離家園的主要原因。」
對臺三不政策自媒體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on)營利團體基本工資轉型正義( t r a n s i t i o n a l justice)國家賠償責任最惠國待遇原則稅、捐第二部門政府消費支出補償與賠償社會資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全球在地化物質文化臺灣關係法理性自利兩輪決選制誘因(incentives)流行文化流通稅代理人戰爭家務勞動原住民傳統領域專業倫理團體商標概化他人執行長巴塞爾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