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歐洲經濟共同體的成員國共同簽署了《合併條約》,於1967年生效,促使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以及歐洲經濟共同體的組織機構完成整併,統整為歐洲共同體。1993年,《馬斯垂克條約》正式生效,以歐洲共同體為基礎,擴大成為歐洲聯盟,實踐了歐洲的區域統合。
European Communities胡斯托音樂節薩依德渡來人莊柏許常惠海派文化渡臺禁令臺灣教育令山陝會館遷界令番界貓霧捒圳納戶執票陳達六三法完顏阿骨打曼紐一世奧蘭普.德古熱異鄉人青年義大利黨遣唐使占田制地方會議華北自治運動中央太平洋鐵路真臘億載金城有唐山公無唐山媽聯合國朝鮮臨時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