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父孫文所撰《建國大綱》中,將建國程序規劃為軍政、訓政與憲政三大時期。 西元 1946 年(民國 35 年)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中華民國憲法》 ,結束憲章混亂的訓政時期,進入憲政時期,並延續至今。
國統綱領建國大綱華盛頓總統臨時約法軍政開明專制訓政史前文明西敏寺王爺中科公共財早熟稻合資開墾三國演義印象派反六輕運動構樹香蕉王國臺梗九號產業升級以工代賑屏東工業區羅貫中麥寮火力發電廠片假名議會政治國際移工亞美利哥興達港火力發電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