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父孫文所撰《建國大綱》中,將建國程序規劃為軍政、訓政與憲政三大時期。清朝滅亡後各地軍閥割據,國父孫文感於軍事武力的必要性,故在南方籌組軍政府、黃埔軍校,整備北伐事宜。孫中山過世後,北伐在蔣中正的手中完成,並於西元 1928 年以後依據《建國大綱》開始進入訓政時期。民國 20 年(西元 1931 年),國民政府召開國民會議,通過《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使訓政時期有了法源依據,至西元 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實施後自然廢止。
建國大綱軍政國府憲政三國演義印象派反六輕運動構樹香蕉王國臺梗九號產業升級以工代賑屏東工業區羅貫中麥寮火力發電廠片假名議會政治國際移工亞美利哥興達港火力發電廠OPEC居禮夫人金馬獎社會達爾文主義森丑之助新南向政策世界組織游耕吳承恩宋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