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族自決是在國際法系的支持下,雖原始原則並未嚴謹設定自決的內容,但多半定義為人民得以自主決定其政治地位。
- 此概念首先在一次世界大戰後被美國總統威爾遜提出,包含在其「十四點和平原則」中。
-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意志、沙皇俄國、奧地利、鄂圖曼土耳其等帝國土崩瓦解,民族自決的風潮更是使此數國家內部產生民族起義紛亂。此中誕生的國家有芬蘭 、保加利亞、波蘭等國,其中以巴爾幹半島、中東歐等地民族自決風潮最為激昂。此後隨著帝國殖民漸漸衰退,亞非、大洋洲國家爆發獨立運動,西元1960年更因為非洲國家大量獨立被稱為「非洲獨立年」。
- 下圖為:威爾遜民族自決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