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鄧小平提出。主張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海峽兩岸可分別實施兩種不同的制度,臺灣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並保證 50 年不變。 指的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中共第二代領導人鄧小平在1980年代為了實現中國統一而提出的憲法原則,企圖解決我國政府撤退至臺灣後的兩岸關係。
江八點全額連記制拋棄繼承肉桶立法(pork barrel legislation)量出為入經濟成長率第三部門最終產品、最終消費財參考團體個體經濟學還我土地運動書記官性別主流化動物權利論阿拉伯之春應報理論必要性原則比例子原則國民外交血親繼承人能源稅文化起源社會權環境影響評估適當性原則務實外交可排他性中間財限定繼承民間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