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案在立法院的審查通過之步驟。提案後列入議程報告事項,於院會中朗讀標題(一讀)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或逕付二讀。二讀會依次進行廣泛討論及逐條討論,對於議案之深入討論、修正、重付審查、撤銷、撤回等,通過二讀之議案,於下次會議進行三讀。三讀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
補償與賠償種族主義國家賠償責任國民待遇原則經濟學人相對剝奪感中央集權制理性自利兩輪決選制國際奧林匹克運動組織匡正正義民粹玻璃天花板兩願離婚融資性庫款收入量入為出環境權最惠國待遇原則原住民權利宣言動物福利論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誠實信用原則最終產品、最終消費財個體經濟學歲出/歲入書記官外交權經濟成長率庭務員民主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