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與生俱來享有的基本權利。例:生命、財產、自由等權利。希臘學者很早即提出人權的概念:1、柏拉圖:正義的國家在於確保每個階級的幸福,造就一個使全體公民協調合作的社會。2、亞里斯多德:國家成立的目的是為了讓公民有權利與資格從事活動、組織家庭、參與政治。
社會契約論無罪推定原則隱私權答辯權反全球化民進黨救濟請求權禁止權力濫用原則刑法公開審判解釋憲法律師紅黨祕密通訊自由人身自由遷徙自由言論自由國際特赦組織權利意識馬丁‧路德‧金恩權利救濟美麗島事件政府消費支出零和遊戲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城市外交稅、捐不自證己罪扣押產品碳足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