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法改革之倡議,而有國民法官法之提出,是為了使國民與法官共同參與刑事審判,提升司法透明度,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增進國民對於司法之瞭解及信賴,彰顯國民主權理念,而制定該法。所謂國民法官,是指將國民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判決更全面,將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一起參與共同審判的制度,組成國民法官法庭,法院於裁定前並應聽取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意見。
基本工資轉型正義( t r a n s i t i o n a l justice)國家賠償責任最惠國待遇原則稅、捐第二部門政府消費支出補償與賠償社會資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全球在地化物質文化臺灣關係法理性自利兩輪決選制誘因(incentives)流行文化流通稅代理人戰爭家務勞動原住民傳統領域專業倫理團體商標概化他人執行長巴塞爾公約三通四流非正式團體亞太經濟合作暨發展會議分配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