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中法律具有凌駕一切的地位,政府必須依法行政;人民不得違法亂紀。有以下基本原則:1、依法行政:國家各級機關,皆應依據法律的規定進行行政行為。2、權力分立:憲法應有權力分立的制度,以避免政府某機關濫權。3、司法獨立:可避免行政權與立法權干涉司法,杜絕政府影響法律。4、輿論監督:媒體應扮演第四權的角色,以監督政府。5、國會立法;國會議員由人民選出,負責法律的制定。6、行政救濟:包含申訴、訴願及訴訟等救濟權利,另應有國家賠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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